如何计算电池组在寿命末期(EOL)的能量

创建于06.04
在理论计算续航里程时,我们假设电池总能量的100%都可以被消耗。实际上,只有80%~90%的额定容量可用,具体取决于电芯规格和实际运行条件。该系统设计旨在提供25kWh的可用能量以实现75英里的续航里程。为了预留上下SOC安全裕度并将可用容量限制为总能量的80%,所需的电池组总能量计算如下:25kWh ÷ 0.8 = 31.25kWh
为了输出25kWh的可用功率并达到目标里程,电池组的总额定能量应超过31.25kWh。在与客户沟通时,我们必须明确指定的25kWh是指可用能量还是标称总能量。如果客户将25kWh视为电池组总容量,则20%的能量将出于安全考虑被锁定,导致可用功率不足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更高容量的电池系统来保证25kWh的可用输出。
在确认的总电池包能量为 31.25kWh 的情况下,我们通过以下公式计算电池包容量:Ep​/Vp​=Ip​Ep​:总电池包能量 (kWh);Vp​:电池包标称电压 (V);Ip​:电池包容量 (Ah) 31.25kWh ÷ 350V ≈ 90Ah
该设计采用 96 节 3.7V 90Ah 的单体电池串联,构建一个 350V、31.25kWh 的完整电池包。在电池设计中区分总能量和可用能量至关重要。为了满足安全、使用寿命和性能标准,BMS 控制几乎会阻止所有锂离子电池完全 100% 放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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